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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先秦散文·国语·齐姜与子犯谋遣重耳》原文鉴赏

作者:佚名 来源:品散文 时间:2019-9-21 18:27:28 阅读:2

《先秦散文·国语·齐姜与子犯谋遣重耳》原文鉴赏

姜与子犯谋,醉而载之以行。醒,以戈逐子犯,曰:“若无所济,吾食舅氏之肉,其知餍乎!”舅犯走,且对曰:“若无所济,余未知死所,谁能与豺狼争食?若克有成,公子无亦晋之柔嘉,是以甘食。偃之肉腥臊,将焉用之?”遂行。

【注释】 ①柔嘉:脆美。 ②甘:爱,意动用法。

【今译】 姜氏和子犯一起商量好,把重耳灌醉,然后用车把他拉走了。重耳醒过酒来,拿着戈追着子犯,要杀了他,并说:“假如事业没能成功的话,我就吃你的肉,那哪能吃够呀!”子犯边跑边回答说:“假如不能成功,我不知会死在哪里,恐怕会死在沟壑中,被豺狼吞食,谁还能和豺狼争食吃?如果成功了,您不用说一定会享用晋国鲜美的食物,您会认为那些东西好吃。我的肉又腥又臊,哪用得上呢?”于是就继续前行。

【总案】 重耳和狐偃的对话非常幽默,又很好地表现出他们各自的心情,令人为之拍案叫绝。

重耳为避杀身之祸逃出晋国,历尽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活。“齐侯妻之,甚善焉”,“有马二十乘”,使重耳如临人间天堂,因此万念俱消,“将死于齐而已矣”。然而子犯却“醉而载之以行。”“吾食舅氏之肉,其知餍乎”,表现出重耳此时极度愤恨的心情。对于狐偃来说,他使重耳脱离安乐的环境,以重树壮志的目的已经达到,所以兴奋而得意的情绪溢于言表。重耳以“食舅氏之肉”相威胁,狐偃以“谁能与豺狼争食”、“偃之肉腥臊”等相应,于玩笑中寓以大义。这种对话方式在《国语》中并不多见,却开了《晏子春秋》一类的文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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